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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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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宿园工〔2016〕8号 |
园区党工委 园区管委会
关于成立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的通知
各局办,各公司,各派驻机构,各直属单位:
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设立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知》(宿编﹝2015﹞181号),经研究决定:成立“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挂牌,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园区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负责园区市场经济秩序、商标、广告、合同监督管理;负责园区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负责园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园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园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园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特此通知。
苏宿工业园区党工委 苏宿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