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6184991/2021-00006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电子政务    报告
发布机构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 公开日期 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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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现公布苏宿工业园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网上宿迁(www.suqian.gov.cn)和苏宿工业园区管委会(简称“园区”)网站(http://ssipac.suqian.gov.cn/)、园区档案管理中心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2868509、82868510;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xxgk@ssipac.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园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围绕高质量拓园发展创新试点的总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加大工作力度,拓展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推动“放管服”改革,规范依申请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工作在量和质上得到有效提升。

(一)宣传贯彻全面开展。2020年,积极开展宣传解读活动,运用官方微博“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个官方微信公众号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发布”“苏宿微社区”及时推送《条例》原文、新旧对比、权威解读等;指导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宣传台,相关部门深入学校、企业、人力资源广场等人流密集地,通过发放单行本、提供现场咨询讲解以及大屏幕、宣传栏普及《条例》内容,有力增进了群众对《条例》的了解。

(二)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规范政府信息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园区工作实际,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以园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引力播、速新闻、宿迁手机台等媒介的作用,及时准确地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发布。2020年,园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政府公文、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和动态信息总数为1354条(件)。通过加强园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系统的维护、督查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在质和量上得到显著提升。

(三)督查考核不断强化。2020年,园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考评体系,出台考核办法,分解落实责任,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园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督查整改落实,不断提升网站运营维护水平。

(四)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园区已梳理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项清单,并保持动态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更加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在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越来越成为一种自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

+4

82

行政奖励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

+22

96

行政强制

1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6个

697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园区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内容质量不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补足短板。

(一)在平台建设方面。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为公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检索服务,使网页功能更加合理、便民。

(二)在业务培训方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办讲座或以会代训等形式,将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素质和信息发布水平。

(三)在公开实效方面。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拓展公开领域,扩大公开范围,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满足群众的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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