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宿迁市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宿发〔2021〕9号)文件精神,更好指导和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园区起草制定《苏州宿迁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二、起草过程
园区对市级新一轮“5321”工程文件和兄弟县区及苏南发达地区扶持政策进行学习借鉴。2021年11月初制定了园区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并报工委领导审阅。根据工委领导意见,将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的质量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扶持政策纳入本办法一起,12月末修改完善形成了第三稿(征求意见稿)。2022年1月,在园区企业家座谈会上,将第三稿(征求意见稿)发企业家征求意见。2022年2月9日起,园区网站发布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征求意见, 2月16日发园区法律顾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形成本稿,并提交工委会审议。
三、主要内容
《扶持办法》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以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先行区为引领,助力园区企业做大总量、拓展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更加突出高端化、集群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要求,持续推动园区产业发展规模和效益双提升,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支持重点。支持全区重点工业产业、重点内外贸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以及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加快企业培大育强,助力企业创新驱动,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数字赋能。
第三部分:扶持措施。从六大方面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分别为:
(一)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包括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孵化载体发展、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及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二)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包括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促进电商服务企业发展、为电商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为电商企业提供仓储支持、鼓励为苏宿电商园引入高质量的电商企业。
(三)支持内外贸易发展,包括鼓励进出口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信用等级、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支持成长型小微贸易企业发展、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发展跨境电商。
(四)支持企业改造提升,包括培育高成长型企业、鼓励绿色化改造升级、鼓励智能化改造升级、鼓励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支持企业上云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
(五)支持企业提升质量管理,包括在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工作及认证认可工作上给予企业奖励。
(六)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包括鼓励发明专利引进、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融资、试点推行知识产权保险、促进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
第四部分:解释与评审。明确解释权及申报事宜,上述一至四项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内外贸易发展、支持企业改造提升四个方面由招商与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五至六项支持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两个方面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五部分:附则。明确取消奖励资格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