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1〕47号)和《宿迁市深化市级及以下涉企经营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宿放改发〔2021〕9号)要求,持续提升园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聚焦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关注度高的行业,将市场主体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集中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业一证”、“一证准营”。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符合生产经营法定条件的,按照“一业一证”方式,对同一行业关联性的许可全部进行标准化集成,将相关许可信息或电子证照信息通过系统集成二维码,通过扫码即可展示许可信息,切实降低企业准营成本,促进职能转变,提升集成化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改革范围
在园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居民服务等涉及跨部门许可较少的行业为主,梳理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关联度高、办理频次高的事项中,首批选取10个高频行业,试点“一业一证”改革,分批分步组织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业一证”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只对一个行业现有的多个许可证实施物理打包,通过再造行业管理架构、审批流程、审批导引方式、行业审批条件、许可审核程序,实现“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窗出证、一证准营”。
(一)整合审批要件,实行“一次告知”。在不改变各相关部门规定的准入许可条件前提下,对一个行业所有涉企许可事项的审批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由园区市场监督局牵头组织各部门梳理“一业一证”行业目录,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许可条件和应当提交的材料。
(二)简并申报材料,实行“一套材料”。基于集成后的行业准入条件和信息要素,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涉及“一业一证”的多套申请材料归集优化为一套申请材料,标准化编制材料规范、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产业政策外,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审批。
(三)优化受理流程,实行“一窗受理”。在园区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置“一业一证”综合窗口,配置服务专员,统一负责业务现场咨询、申请受理、材料流转、业务协调、证照发放、档案存放等工作,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线上线下融合的要求,按行业做好指引,实行全程免费帮办代办服务。
(四)合并核查程序,实行“一同核查”。对需要现场核查的多个许可事项,由行业牵头部门统筹组织,多部门联合,实行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
(五)规范发证流程,实行“一窗出证”。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时,“一业一证”专窗将从各审批系统自行调取电子证照,对各行业许可证书进行归类整合,形成行业综合许可证书,加盖各相关主管部门业务专用章后向群众颁发。
(六)创新准营方式,实现“一证准营”。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由园区市监局统一编制样式,相关行政许可信息通过二维码的形式加载到行业综合许可证上,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行业综合许可证具备相关行业许可证的同等效力,市场主体只需在经营场所公示行业综合许可证,即视为符合监管部门的亮证要求。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的同时,一并发放相关许可事项的法定许可证,方便市场主体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
四、办证流程
按照申请人自愿申报的原则,构建“一窗受理、受审分离、分类审批、一窗出证”的工作模式。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园区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一业一证”窗口一次性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同时“一业一证”窗口将对事项所有材料进行预审,对提交相关信息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给申请人当场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二)后台审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材料分发到各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窗口,进入审批程序。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按承诺时限予以核准。
(三)统一出证。园区市场监管局应当将相应监管方式告知办理“一业一证”的市场主体,统一颁发相关证书,行业综合许可证所载明的单项行政许可发生变更、延续、失效、撤回、撤销、注销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或函告该行业综合许可证监管部门,同步对该行业综合许可证上加载的相应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变更或删除,并及时为持证人免费换发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