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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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解读
索引号 016184991/2024-00123 分类 政策解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其他
发布机构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 公开日期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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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解读

一、修订目的

以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防各类重特大水旱灾害,全力实现洪涝风暴不死人、水库塘坝不失事、重要堤防不决口、城乡供水不受影响、重要设施不受冲击的“五不”防御工作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根据新时期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结合园区实际,苏州宿迁工业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修订了《苏州宿迁工业园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修订背景

1.上级文件要求。2023118日,宿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各类预案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宿防办电传〔202346号),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在1210日前按照范例进一步修订完善现有预案。

2.新时期管理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把防汛工作作为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予以部署和推进,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推进全面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防汛抗旱体制、机制不断发生变化,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3.上位预案修订要求。根据省防指相关要求,《宿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正在进行修订,根据“下级预案服从上级预案”的应急预案衔接要求,本预案需要同步进行修订。

三、修订过程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于202311月下发《预案》修编任务分解清单,在充分调研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最新要求,完成修订初稿。20241~20242月,省防办组织各示范预案编制单位对其他县市编制预案进行线上三轮函审。按照函审意见修改完善后,202422日,扬州市组织召开了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审查会议,按照专家对进一步改进完善预案提出的指导与建议进行修改。20245月中旬,广泛征求园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意见,形成最终发布稿。

四、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后《预案》共六部分内容,本次修订着重明确组织指挥体系及各方在防汛工作中的职责定位,明确预警、响应条件及流程,细化了应急响应行动和保障措施等具体要求。

(一)总则。修订后共3节内容。修订后补充完善了预案工作目标、工作原则等内容,明确了预案的适用范围。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修订后共2节内容。组织机构方面增加了基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专家库;明确了园区防指、园区防指成员单位以及园区防办的具体职责。

(三)监测预报预警。修订后共3节内容。明确了对有关园区内的汛情、旱情监测成果的转发,明确预警信息调整和解除的方式等内容。

(四)应急响应。修订后共4节内容。按照应急响应等级梳理完善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与应急响应行动。

(五)保障措施。修订增加了10节保障措施内容,主要有组织、资金、物资、队伍、技术、信息、交通、供电、治安、卫生等保障措施。

(六)预案管理。修订后共5节内容。包括预案体系、审批与修订要求、预案演练要求、预案解释部门及预案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