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燃气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园区燃气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园区印发了《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应急预案》制定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全国各地燃气安全事故频发,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成为人民日益关注的重要课题。为有效预防和高效处置城镇燃气突发事件,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结合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应急预案》的出台,是对人民关切的及时回应,彰显园区对于燃气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通过这一规范性文件,人民群众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政府各部门在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职责分工和具体处置流程。这既是对燃气行业行政监管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建设法治型政府信息公开的必然要求。
三、工作目标
为规范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城镇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突发城镇燃气事故的有效控制,快速、高效、科学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城镇燃气事故,确保将应急状态下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四、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为6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对主要风险和事故分级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组织领导机构与职责,对园区层面组织指挥机构、专家组、现场指挥机构等进行规范。第三部分是运行机制,包括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期处置三方面。第四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人员防护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科技支撑保障、气象服务保障、法制保障、其他应急保障一系列工作。第五部分是监督管理,包括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培训、责任与奖惩四部分。第六部分是附则,包括预案的制(修)订、预案的实施。
五、重点说明内容
(一)组织体系
设立园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设于园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对园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的指挥、部署、组织实施和督察,适时宣布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总指挥由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或者园区管委会指定的人员担任,副总指挥由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园区招商与经济发展局、园区规划建设局、园区财政局、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园区公安分局、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市交警二大队等相关部门组成。
(二)事件分级
为有效处置各类燃气突发事件,依据城市燃气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级别。
(三)应急响应
(1)当发生Ⅳ级事件时,由园区管委会牵头部署相关应急响应工作,启动区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发生Ⅲ级事件时,由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牵头部署相关应急响应工作,启动市级专项预案,园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当发生Ⅱ级以上事件,由省人民政府部署相关应急响应工作或者请求国家相关应急机构牵头部署相关应急响应工作,园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在上级人民政府和相关应急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