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做好巨灾预防预备,果断采取超常举措,提升特大暴雨应对能力和效率,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转。根据新时期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结合园区实际,苏州宿迁工业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修订了《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特大暴雨城市防洪避险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修订背景
1.上级文件要求。2023年11月8日,宿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各类预案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宿防办电传〔2023〕46号),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要在12月10日前按照范例进一步修订完善现有预案。
2.新时期管理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把防汛工作作为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予以部署和推进,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推进全面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防汛抗旱体制、机制不断发生变化,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三、修订过程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于2023年11月下发《预案》修编任务分解清单,在充分调研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最新要求,完成修订初稿。2024年1月~2024年2月,省防办组织各示范预案编制单位对其他县市编制预案进行线上三轮函审。按照函审意见修改完善后,2024年2月21日,南京市组织召开了全省特大暴雨城市防洪避险预案审查会议,按照专家对进一步改进完善预案提出的指导与建议进行修改。2024年5月中旬,广泛征求园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意见,形成最终发布稿。
四、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后《预案》共八部分内容,本次修订着重明确组织指挥体系及各方在防汛工作中的职责定位,明确预警、响应条件及流程,细化了应急响应行动和保障措施等具体要求。
(一)总则。修订后共4节内容。修订后补充完善了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和编制原则等内容,明确了预案的适用对象。
(二)基本情况。修订后共3节内容。增加了对园区内部的风险分析,明确了转移对象。
(三)组织体系。修订后共5节内容。组织机构方面增加了工作组、专家库;明确了园区防指、园区防指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四)预报、预警和预备。修订后共4节内容。明确了对有关园区内的汛情、旱情监测成果的转发,明确预警信息调整和解除的方式等内容。
(五)应急响应行动。修订后共3节内容。重点补充了转移安置人员与转移路线。
(六)后期处置。修订后共2节内容。包括灾后救助与总结评估。
(七)保障措施。修订增加了7节保障措施内容。主要有组织、受困和转移人口、物资与资金、通信、交通、电力、治安等保障措施。
(八)负责。修订后共5节内容。明确了宣传培训与演练方面的要求,补充了预案的高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