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函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捷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市转移征询意见的函》(沪环保许防〔2024〕1589号) 收悉。依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有关要求,我局拟对捷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含铅锡渣(HW31,900-025-31)转移至江苏邦腾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作出预审决定,拟同意上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现将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3个工作日)。
(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详见附件公示)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27-82868300,电子信箱: ll@ssipac.suqian.gov.cn,通讯地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紫金山路12号管委会三楼, 邮编:223800 。
点此下载 3捷普跨省转移实施方案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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