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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宿工业园区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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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0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园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3日,巡察组向园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园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一)提高认识,坚定整改决心。2024年1月25日,园区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苏宿工业园区党工委反馈意见、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书记专题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认领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部署。2024年1月—7月,先后召开4次党工委会议、7次专题会议、1次党工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和具体问题,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

(二)加强领导,扛起主体责任。园区党工委切实担负起抓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园区党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两个专项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其他党工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好相关问题整改。建立巡察整改月报制度和销号制度,定期更新整改进度台账,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月度例会汇报事项,党工委每月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三)细化举措,保障整改落实。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苏宿工业园区党工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挂图作战、限时整改。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园区党工委先后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会议11次,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局面,确保整改压力层层传导、整改责任层层压实,推动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四)严格督促,提升整改实效。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督查事项,加强跟踪督办,及时掌握了解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各个问题整改情况,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短板、研究推进措施,通报各事项整改情况,督促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一抓到底、改出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提档进位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产业集聚。举办市场化招商平台恳谈会、长三角台商宿迁行、行业协会商会招商交流会等招商活动9场,利用活动影响提升园区知名度和吸引力,拓展项目源信息,储备项目数量和规模均显著提升。二是实施创新驱动。开展政策宣讲培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辅导力度,持续推进科技创新载体提升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改革,上半年登记技术合同同比增长200.8%。三是加速对外开放。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召开苏州工业园区支持苏宿工业园区招商联席会议,加强苏宿两地产业联动。加大外资外贸统筹力度,1—7月货物贸易进出口额同比增长17.9%,到账外资同比增长4%。四是加快现代新城建设。紧扣“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定位,优化商住核心区整体开发方案。严格落实重点工程月报制度,重点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61%,超过序时进度。五是推动考核争先进位。锚定争先进位目标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服务上再聚焦、再发力,全力做大做强园区经济总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省级南北共建园区考核继续保持前列,上半年市开发区专项考核摆脱二级指标普遍落后局面,与第一名得分差距进一步缩小。

2. 关于“经济稳健增长压力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服务,工业经济指标稳中向好。开展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工作,全面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有序生产。1—7月,园区规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9.2%,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3%,规上工业开票同比增长13.9%。二是多策并用,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出台《苏宿工业园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科技服务、人力资源、电子商务、商贸服务等4个重点发展领域。1—7月,新增限上企业4家,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实现销售额增长12.8%;规上服务业营收增长68.6%。三是双管齐下,房地产建筑业逐步回升。编制土地推介手册,参加十一届城市土地展,重点对接建发地产、招商地产等知名房地产企业,推介园区投资环境,力争招引一批有实力、高品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了解各房地产企业动态,排查交付风险隐患,会办存在问题,推动项目正常施工,营造良好的房地产业软环境。1—7月,园区建筑业产值同比增长9%。

3.关于“拓园发展统筹推进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高位协调。提请市政府召开2次专题会议,进一步推动宿城区、宿迁经开区、市直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强力推进拓园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土地要素保障。积极争取省、市自然资源部门支持,争取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园区2024年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实行月通报督查制度。上半年拓园区域13条道路、4条河道竣工投入使用。

4.关于“改革创新活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制定2024年度十大改革事项和15项重点改革任务,“省南北共建园区标准示范平台”“创新南北联动招商引资工作体系”“共建园区标准化试点”等3项改革平台项目列入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清单。园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实体化共建园区运行机制、“研发+制造”园区共建模式两项改革经验被省委深改委推广,“四化”同步改革示范区建设取得扎实成效。二是推动标准化试点加快结项验收。全面总结标准化试点创建成果,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标准化试点创建验收。三是加强先进经验学习借鉴。组织干部队伍赴苏州工业园区开展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企业服务、社会治理等改革方面的专题交流7次。四是充分发挥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和社创中心职能作用。进一步理清园区部门与企服中心职责界限,确保企服中心重点工作、服务项目指标任务落实到位。出台《园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发展扶持办法》,清单化培育社会组织。

5.关于“苏州大后方深耕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苏州地区项目招引。1—7月园区招商团队累计拜访接洽苏州地区146家企业,进一步拓展苏州项目资源。二是加强资源对接。召开苏州工业园区支持苏宿工业园区招商联席会议,争取苏州工业园区招商资源共享,紧密对接苏州工业园区投促委、经发委、规建委以及各功能板块,进一步争取政策、资源和项目的支持,获取拟搬迁企业信息,主动承接苏州产业转型升级和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的外溢资源。三是优化工作专班。出台《深耕苏州招商引资的工作方案》,优化招商专班,明确了各专班的主攻区域和兼顾区域,凝聚招商合力深耕苏州大后方。启动苏州宿迁“1+5”联动发展招商会活动,对接邀请苏州地区精密机械、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企业近20家,深入挖掘对接苏州大后方项目。

6. 关于“专业招商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实专业招商力量。明确园区招商引资工作职能部门,优化职能部门处室配置,新设处室1个,从管委会各局办遴选优秀人才2人充实到招商一线,增强专业招商力量。二是加强招商人员培训。围绕数字经济、半导体产业、开发区转型、科技产业投资等主题开展招商引资专题培训4次,不断增强招商人员洞察行业发展趋势、筛选优质企业等能力。三是加大招商考核力度。制定园区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和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累计召开9次招商引资工作例会,亮晒招商实绩,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项目进展。

7. 关于“联合招商激励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优化联合招商激励措施。务实招商举措、突出招商实效,按照“招商热度不变、招商力度不降、招商力量不减”的工作要求,整合各类招商资源,提升项目招引质效。二是充分发挥专业招商团队作用。织密招商网络,跟进重点项目,推动项目签约,将项目招引成效作为招商激励的重要依据。

8. 关于“招引项目质态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项目研判。严格执行项目预审制度,由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产业定位、投资规模及投资强度、产业效益及社会贡献、生态环境影响、安全风险管控等方面进行联合审查。二是优化投资协议条款。对入园项目,在签订入园协议时,明确项目开竣工时间,并对项目税收、产值、开票等产出效益进行约定,加大对项目主要指标的跟踪力度。三是优化项目帮办服务。对新签约项目提供全流程、全周期帮办服务,召开项目见面会、现场会办会20余次,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

9. 关于“规模质态提升不快”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项目跟踪研判。推动项目投产达效,常态化跟踪监测新竣工项目,及时了解企业投产情况。建立工业企业入规列统培育库,定期走访调研培育库中企业,全面梳理企业在投产、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拟培育工业企业问题清单,“一企一策”化解企业的问题困难,2024年上半年新增入规列统工业企业5家。二是加快项目建设。排定所有在建项目建设计划,动态跟踪项目进展,督促签约项目按照计划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编制《企业服务月报》七期,1—7月工业在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5.4%。三是推动土地提质增效。完善投资合作协议,对项目的产出效益进行明确,对照项目推进计划和投资协议约定事项,不断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和监管协议。全面梳理园区企业用地情况,形成苏宿工业园区倒闭关停企业清单,加快推动盘活倒闭、停产工业企业资源,不断提高园区土地开发利用水平。

10.关于“科技创新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经济发展政策宣讲会、科技创新政策培训等活动,加强惠企政策宣传,给予创新型企业培育奖励,进一步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024年以来新增产学研合作6项、高科技成果转化4项、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二是做优科技创新平台。组织科创载体开展各类企业孵化培育活动,上半年,11个项目入驻西交大双创基地、苏宿科创飞地。全面加快推进苏宿科创中心建设,按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标准提前布局,项目预计今年12月底竣工。三是加快科技企业培育。坚持“微成长—小升高—高培强”科技企业梯队培育体系,加大对企业辅导力度,鼓励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持续涌现、提质增效。

11.关于“主导产业链不长”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产业链招商。编制《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产城长中短期发展专项计划》,加大主导产业项目招引力度。二是助力扩大重点企业规模。1—7月,园区26家精密机械、电子信息和新能源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规上工业企业产值同比增长26.4%。三是加快企业补链延链强链。1—7月,新培育链上规上工业企业5家,其中电子信息产业1家、精密机械产业2家、新能源新材料产业2家,5家企业新增产值8004万元。四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园区3家主导产业企业创成创新型中小企业,2家企业分别创成省级智能制造工厂、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

12.关于“闲置土地排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推进闲置用地处置。采取收回和盘活利用的方式,完成4宗地块的处置工作。二是强化土地利用常态化监管。定期对项目开展交地、开工和竣工巡查,将巡查情况录入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形成园区土地供后监管台账,对涉嫌闲置利用的土地分门别类制定处置方案和措施,执行“一地一册”管理,推进落实整改,切实提高土地利用质效。

13.关于“项目用地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预审制度。严格按照园区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办法,对项目进行预审,2024年审议通过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在环保、能源管理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符合园区主导产业规划的项目9个。二是调整项目供地流程。由签约后即供地调整为投资全套文本方案和工艺布局经审议合格后供地。三是加强投资协议履约管理。对项目建设实行清单化管理,分别采取提醒、约谈、追究违约责任等方式,督促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投产进度。

14.关于“信访矛盾化解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园区信访工作机制。出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和信访秩序维护等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加强源头预防和初信初访化解。二是开展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农民工工资普法宣传活动,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力度,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严格落实检查通报机制,督促项目限期整改到位,有力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5.关于“网络问政逐年上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关于全面提升园区全域治理一张网事件办理质效的若干规定》,进一步严格工作机制、优化办理流程、细化处置规范。二是强化过程管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审核把关制度。加强组织协调,高位统筹难点热点工单办理,就热点问题组织专题会商会6次,推动相关问题有效处置。三是提升办理质效。组织开展网络问政工作人员培训会3次,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工作水平。加强网络问政工单办理全流程跟踪,对多次反馈问题进行督办核查,着力提升诉求问题实际解决。

16.关于“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推行扬尘公示制度。在30个在建工地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及“移动机械使用情况公示牌”,公示易起尘部位、管控措施、责任人及机械使用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推进扬尘污染实施方案备案。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政治责任,加快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编制、报审、备案,目前已全部完成备案工作。三是加大工地监督检查力度。实行扬尘管控清单化管理,每周一轮全覆盖,即查即改局部裸土覆盖不及时等问题16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07份,约谈扬尘管控意识不足项目4批次、企业12家,停工整改4次。

17. 关于“水环境治理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政治责任。提请市攻坚办会办清水河治理事宜,协调宿城区进一步落实清水河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2024年以来,清水河未出现劣Ⅴ情况。二是加强工业企业日常监管。对园区重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督促污水排放异常企业加强整改。三是加强管网运行维护管理。完成建成区151公里管网“CCTV”检测清淤,消除雨污混流、管道堵塞等隐患,从源头保障水环境质量。四是完善河道保洁清理机制。组织修订园区环卫保洁作业和市政设施维护作业导则,细化考核管理,提升河道保洁质效。五是实施河道清淤修复。完成利民河8696立方米淤泥清理和120米清水河、富民河驳岸修复工程,进一步提高河道自净能力。六是实施生态补水。今年以来,对清水河实施生态补水2次,补水总量达207.9万立方米。七是开展水系沟通研究。结合宿迁市西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完成九支沟、八支沟与上游沟通方案研究。通过全市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建设,推动项目落地,实现上游有活水来源,全面提升园区水环境。

18.关于“安全生产管理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印发《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园区生产安全事故职能部门履职报告工作实施办法》等5项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统筹安排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并加强督查检查。二是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聘请安全专家做好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指导60家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62家企业完成年度风险报告工作。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131家次,发现整改问题隐患548条。持续推动“逢查必考”,对20家工业企业负责人进行书面考核,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对449名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审核,切实消除违章作业等风险。三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紧盯突出问题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213条,整改1206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3条),行政处罚12起。

19.关于“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行全过程质量监管。出台园区住宅工程举牌验收制度,对住宅工程防水、保温等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行举牌验收,进一步压实勘探、设计、建设、监理、施工等五方参建主体责任。二是落实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制定园区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在建住宅项目售楼处显要位置设置公告栏,通过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及时公示项目主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相关部分工程验收记录等信息,指导企业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聚焦工程实体质量通病防治。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治理,加大对钢筋隐蔽工程、防水工程、混凝土工程和砌体工程等关键工序和部位抽查力度,下发质量整改通知书167份。

20.关于“违法建设治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巡查管控机制。制定2024年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违建设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多方共同参与,全面加强居民小区、储备地块违法建设巡查管控力度。二是开展控增减存行动。发现、制止、拆除小区新增违法建设17处,实现新增违建“零增长”,拆除储备地块“窝棚”30余处,全面消除违法建设安全隐患。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对存量违法建设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1.关于“物业服务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考评机制。出台《园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加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职能力建设和日常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推动物业企业履职尽责。二是开展物业专项整治。围绕物业服务不规范、物业费收支未及时公示、小区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指导清退物业服务企业1家,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案件5件。三是建立健全会办机制。开展小区社情民意日活动,收集和梳理居民意见建议,通过现场会办、联席会议、社情民意提请函等工作路径,解决诸如电梯卡使用、楼体外墙破损维修等问题239个。

22.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组织实施、监管追责机制,提高相关决策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权力运行。二是严格制度执行。督促园区内设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部门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议题在提交党工委研究之前,各职能部门应先行集体研究确定,确保提交议题符合规定要求。三是开展专项调查。调查2020年未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出借资金事宜,形成核查报告,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

23.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纪工委处室职能设置。大力支持纪工委工作,剥离督查和考核工作职能,切实保障纪工委全面聚焦主责主业,严格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二是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实行专人管理、动态更新,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印发园区营商环境监督联系卡,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强系统研判,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置,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围绕项目建设、教育医疗、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推动部门履职尽责、建章立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围绕人、财、权,紧盯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全面梳理排查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等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

24.关于“借用人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借用程序。出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用工作办法》,明确借用人员条件,完善借用人员程序,借用人员管理进一步加强。二是分类处置借用人员。针对“长期借用有密切业务往来的区外企业人员参与日常管理”问题,全面摸排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各类辅助人员底数,以优化人员管理为目标,制定人员处置方案,统筹采取到期清退、转岗留用、完善借用手续等措施稳妥处置相关人员。

25.关于“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跟踪问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招投标制度,起草《园区招投标管理办法》,强化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管理。出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明确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项目承担全过程绩效管理职责,负责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自评价。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重点项目自评价的再评价工作。涉及民生的重大采购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再评价工作。二是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对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支出项目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成2023年度162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建立自评抽查机制,梳理重大民生项目清单,选取8个项目开展自评规范性及评价质量核查。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评价结果与机关事业单位绩效管理考核挂钩。三是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制定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对2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严格落实跟踪管理,及时纠正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6.关于“财务工作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资金审核。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明确经费报销具体要求,加强报账审核力度,规范报账审批程序,确保经费合规列支,进一步提高园区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坚持问题导向,紧扣目标需求,开展业务座谈会及专题培训会议,严肃财经纪律,着力提升财务人员理论指导实务工作能力,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三是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2022年以来原始凭证附件完整性和账务处理规范性情况开展全面自查。针对自查发现问题,逐笔分析原因,逐条落实整改,切实做好财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7.关于“内部审计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园区财政授权单位相关负责人开展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培训,向市审计局等单位学习审计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开拓视野,提升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立足园区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成立以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园区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苏宿工业园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为高质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撑。三是有序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完成园区20家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及2家区属国企专项审计工作。

2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清查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制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清查入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对原13.6平方公里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摸底梳理,完成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登记入账工作。二是加大国有资金追缴力度。督促园区国有企业多措并举做好欠款收回工作,目前已收回55.46%的欠款,对进入司法程序的其他欠款,申请强制执行。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拟出台转变园区国资监管职能、加强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及预算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履行出资人职责,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有效风险防控,提高运营管理能力和质量。督促国有企业制定了《资产运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9.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深化作风效能提升。出台《园区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围绕部门工作职责开展实绩亮晒,对工作纪律执行、工作职责履行等开展监督,树立狠抓落实导向推动部门工作提质增效。制定2024年干部培训年度计划,举办干部综合能力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各类培训16场次,进一步提升干部履职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干部日常监管制度。制定园区干部监督管理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干部能上能下相关规定,常态化开展干部监督,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三是督促部门履职尽责。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清理,督促各部门及时清理第三方机构3家。对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园区党工委工作部署以及自身职责履行等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相互配合不到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麻痹侥幸等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30.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党工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梳理上一轮巡察反馈未整改到位的11个问题,将问题纳入本轮反馈问题一起整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严格执行整改措施,“拓园进展较为迟缓”“招商队伍建设尚有不足”等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改革创新持续发力不够”“产业发展不够平衡”等5个问题在持续整改中。二是建立巡察整改销号机制和通报制度。按月统计整改情况,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督查事项,加强跟踪督办,及时掌握了解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定期调度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党工委管委会月度例会汇报内容,先后11次召开党工委会、专题会等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情况,切实提高整改成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园区党工委将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持续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抓好问题整改,推进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坚持目标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完善具体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二)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压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和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紧扣“时间节点”,坚持不懈推进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确保同类现象不再发生;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或长期坚持的,做到常抓不懈、监督不松,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旗帜鲜明支持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有责必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

(三)扎牢制度笼子,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立足标本兼治,坚持把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衔接。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规范用权。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效力不强的逐一修改完善,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成果运用,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大巡察整改工作的整合力度,抓住全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和省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创新试点两大机遇,持续深化改革,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27—82861589;邮政信箱:宿迁市紫金山路12号苏宿园区管委会(邮编:223800);电子邮箱:ssjw@ssipac.suqian.gov.cn。


中共宿迁市委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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