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办、各公司、各直属单位、各派驻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鼓励工业企业市外职工春节期间(2022年1月31日—2月6日)留在苏宿工业园区(以下简称“留园”)过节,有效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染风险,保障企业用工,经研究,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
鼓励工业企业根据生产状况、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企业生产、放假及职工调休,引导工业企业市外职工在春节期间尽量“留园”休假,并做好职工春节期间生活保障等工作。
二、给予企业职工留园、留岗专项补贴
春节期间安排市外职工“留园”过节的,对市外职工按照每人500元给予企业补贴;在岗工作的,再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上述补贴拨付至企业,由企业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职工。
三、给予企业房租减免补贴
工业企业租用园区公舍、白领公寓用于安排市外留园职工留园过节住宿的,减免一个月房租。
四、加强防疫物资保障
对“留园”过节的市外职工,免费提供防疫物资(2个口罩/人/天)保障。
五、支持企业开展文娱活动
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企业组织开展职工文化娱乐活动。
六、主动上门做好惠企服务
在春节来临期间,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深入企业,解读“留园”惠企政策,扩大企业受益面,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推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本措施适用于苏宿园区规上工业企业,市外职工指户籍地在宿迁大市以外企业职工。相关补贴及减免政策,春节后由园区工会联合会、招商与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分别组织申报、审核、现场核查、最终认定和拨付兑现。
本措施由苏宿园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7-82868303。
苏宿园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