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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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园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市外职工“留园”过节的通知
索引号 016184991/2022-00013 分类 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 公开日期 2022-01-17
文号 苏宿园疫指发〔2022〕1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苏宿园疫指发〔2022〕1号园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市外职工“留园”过节的通知.docx
时效

园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市外职工“留园”过节的通知

各局办、各公司、各直属单位、各派驻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鼓励工业企业市外职工春节期间(2022131—26日)留在苏宿工业园区(以下简称留园)过节,有效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染风险,保障企业用工,经研究,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

鼓励工业企业根据生产状况、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企业生产、放假及职工调休,引导工业企业市外职工在春节期间尽量留园休假,并做好职工春节期间生活保障等工作。

二、给予企业职工留园、留岗专项补贴

春节期间安排市外职工留园过节的,对市外职工按照每人500元给予企业补贴;在岗工作的,再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上述补贴拨付至企业,由企业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职工。

三、给予企业房租减免补贴

工业企业租用园区公舍、白领公寓用于安排市外留园职工留园过节住宿的,减免一个月房租。

四、加强防疫物资保障

留园过节的市外职工,免费提供防疫物资(2个口罩//天)保障。

五、支持企业开展文娱活动

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企业组织开展职工文化娱乐活动。

六、主动上门做好惠企服务

在春节来临期间,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深入企业,解读留园惠企政策,扩大企业受益面,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推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本措施适用于苏宿园区规上工业企业,市外职工指户籍地在宿迁大市以外企业职工。相关补贴及减免政策,春节后由园区工会联合会、招商与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分别组织申报、审核、现场核查、最终认定和拨付兑现。

本措施由苏宿园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7-82868303

苏宿园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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