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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发布日期: 2024-03-21
  • 来源: 法治巴彦淖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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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高度关注孩子安全教育,切实尽到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加强安全防范,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在此呼吁家长朋友们共同来学习相关内容,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携手为孩子打造安全、温馨的生活学习环境,为他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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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该法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强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明确学校幼儿园的报告制度;对监护人监护、校园安全、学生欺凌、学习负担等问题,均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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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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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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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权

包括生命安全权和生活保障权。大多数父母都很关心孩子的生存状态,但也有个别父母严重侵犯儿童的生存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构成犯罪的、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溺婴及弃婴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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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权

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发展权利主要指信息权、受教育权、娱乐权、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权、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其主旨是要保证儿童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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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护权

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每一个儿童将得到平等对待;保护儿童一切人身权利及关于处于危机、紧急情况下的儿童保护;脱离家庭的儿童保护。对怎样保护儿童,我们还缺少明确的认识,常常无意识地造成对儿童权利的忽略和侵犯。如对儿童照料不周,对儿童进行有辱人格的惩罚,让孩子承担过重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利用、剥削儿童这些都是没有尊重儿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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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保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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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得使用“棍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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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得让孩子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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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安全要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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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外出要找“代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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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要听取孩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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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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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不得辱骂和体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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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生欺凌事件不可以隐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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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不得带手机进入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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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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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不得放行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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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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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酒不得出售给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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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保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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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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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

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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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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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保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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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必须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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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走丢民政部门应临时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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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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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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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权利受侵害的

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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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犯错处罚应注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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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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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

或暴力伤害案件中,应当给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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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园区党工委依法治区办、平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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