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贝尔纳塑业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年产约1.4万吨塑料制品及改性塑料研发中心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82868328;
Email:moaq@ssipac.suqian.gov.cn;
通讯地址: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紫金山路12号管委会三楼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约1.4万吨塑料制品及改性塑料研发中心项目 |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 北至昆明湖路、南至蔡庄大沟、西至莫干山大道、东至空地块 |
贝尔纳塑业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1、编制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2、编制主持人:毛凯 |
贝尔纳塑业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拟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约200万元),购置土地74亩,新建厂房、办公楼约34000㎡,购置主要设备及自动化线、辅料机台等约100套,全部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约1.4万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
废气: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尾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进行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烟气通过专用烟道屋顶排放;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用移动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排放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排放的冷却水一起接管苏宿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4)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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