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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聚申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锚及船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发布日期: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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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江苏聚申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锚及船舶配件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50124—2025020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82868328

电子邮件:moaq@ssipac.suqian.gov.cn

通讯地址: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紫金山路12号管委会三楼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9万吨锚及船舶配件项目

苏宿工业园区DK20220030拓园范围,地块东至天柱山路,西至三清山路,南至昆承湖路,北至玄武湖西路

江苏聚申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联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主持人:张鑫

大气专项评价-聚申元年产9万吨锚及船舶配件项目公示稿


报告表-聚申元年产9万吨锚及船舶配件项目公示稿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追加投资50000万元,在现有车间一北部闲置区域,购置中频感应电炉、树脂砂再生生产线等设备,购买原砂、钢材、合金等原辅材料,建设年产9万吨锚及船舶配件项目。

1、废水:本项目排放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TPTN。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苏宿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本项目熔炼粉尘分别经两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造型、制芯、浇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混砂、清砂、砂再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喷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喷漆、调漆、晾干废气经气旋混动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热处理燃烧废气经密闭收集+低氮燃烧+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

3、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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