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江苏海盛精密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家用电器塑料配件、500台激光切割机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82868328;Email:moaq@ssipac.suqian.gov.cn;通讯地址: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紫金山路12号管委会三楼环保局。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2000万件家用电器塑料配件、500台激光切割机项目 |
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镜泊湖路19号 |
江苏海盛精密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1、编制单位:江苏海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编制主持人:王海荣 |
江苏海盛精密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0万元,利用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镜泊湖路19号现有厂房,购置注塑机、破碎机、冷却水塔等设备,购买PP、PE、色母等作为原材料,形成年产2000万件家用电器塑料配件的生产能力;购买激光器、电机、卡盘、冷却机等设备,形成年产500台激光切割机的生产能力,整体形成年产2000万件家用电器塑料配件、500台激光切割机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于2025年2月13日由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招商与经济发展局予以备案,备案号:苏宿园备〔2025〕12号。 |
(1)废气: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试切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1套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排放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苏宿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4)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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