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宿迁汇德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8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82868328;Email:moaq@ssipac.suqian.gov.cn;通讯地址: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紫金山路12号管委会三楼环保局。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加工18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 |
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莫干山大道11号皓峰电器院内B2厂房 |
宿迁汇德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1、编制单位:江苏泰斯特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2、编制主持人:张益宾 |
宿迁汇德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租赁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莫干山大道11号皓峰电器B2厂房,购置切割机、双边磨边机、钢化炉、印刷机等设备,购买原片玻璃、水性漆等原辅材料,建设年加工18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本项目于2025年4月1日由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招商与经济发展局予以备案,备案号:苏宿园备〔2025〕37号。 |
(1)废气:本项目丝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磨边、机加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磨边、机加工用水,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苏宿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4)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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