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宿迁领航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因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现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上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不得开展任何办学和培训活动,并应依法依规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并上缴办学许可证。
特此公告。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社会事业与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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