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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四项机制” 着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 发布日期: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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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宿工业园区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精神,建立“四项机制”,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护航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建立清单机制明职责。编制园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检查项目及内容、依据、检查方式、合规标准等要素,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检查过程中,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清单内容,指导企业对照清单进行整改提升,对于有咨询和服务需求的企业现场给予明确答复,并及时进行指导服务。

创新检查机制强服务。探索建立“联合式”行政检查,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作用,深入推进“双随机”检查,对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管事项进行整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实行“一件事查一次”预告式检查,提前向企业明确告知检查事项,提醒企业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推动企业由事后被动整改向事前自主提升转变;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督措施,降低检查频次,让诚信企业有更多的精力抓生产、促发展。

完善执法机制促提升。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五步工作法”要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对执法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和隐患,优先运用提醒、告诫、约谈、建议等行政指导方式进行引导,给出整改建议方案并跟踪整改成效。涉及行政处罚的,不符合立案标准的不给予立案;整改达到清单合规标准,属于“轻罚免罚”清单内的,及时予以适用;尚未纳入“轻罚免罚”清单但符合轻罚免罚情形的,经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后依法给予轻罚免罚。

强化监督机制促履职。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执法公正;在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设置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监督作用;定期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对日常服务企业作风进行监督,收集意见或建议;建立行政相对人回访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满意度测评,持续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撰稿、摄影:解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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