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和《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宿迁市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应急函〔2023〕18号)精神,督促推动园区工贸企业对照标准逐项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加强高风险工贸行业领域全覆盖执法检查,坚决防范遏制工贸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园区安监局决定从即日起到2023年底,在园区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织密以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为核心、安全技术管理团队为骨干、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为主线的网格体系;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强化精准执法监督,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发现能力,实现园区工贸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防范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二)狠抓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行业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四、阶段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31日前)。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6月1日至7月31日)。
(三)集中治理阶段(2023年8月1日至9月30日)。
(四)“回头看”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15日前)。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分析存在的问题差距和补齐短板的举措,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建立动态清零重大事故隐患的长效机制。